|
|
|
|
|
|
|
|
企业理念   企业CI    员工关怀  
员工关怀计划-员工住房补助-全文

第一节 员工住房公积金执行办法

 

  为推动公司职工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和货币分房政策实施,与省市有关政策接轨,特制定本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
  二、实施方法:
  1、员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1%每月缴存,直接进入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公司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结合企业效益逐步提高缴存比例,以进一步充实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备。

第二节 员工住房补贴办法

 

  为与公司1997年以来实施的职工住房“安居工程”有序衔接,同时进一步建立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公司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提供员工住房补贴。
   一、适用范围:凡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员工住房补贴(不包括公司已免费提供住宿的员工)。
   二、实施方法:
   1、每月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0%以内发放住房补贴。该住房补贴可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畴。
   2、对于已享受公司 “安居工程”补贴的员工,在规定年限期满前,不再享受本住房补贴,规定年限期满后,仍可恢复享受本住房补贴。
   3、对于已享受公司 “安居工程”补贴但未满规定年限的员工,可在本办法实施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的年限折减后一次性退还“安居工程”的补贴费用,同时选择享受本住房补贴。
   4、根据华汇集团[2004]5号文《关于贯彻执行〈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意见通知》规定,可以享受安居工程补贴、但尚未实际享受的员工,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享受安居工程补贴或本住房补贴。

第三节 单身员工宿舍申请办法

 

  为体现企业人文关怀,解决外地单身员工和外派人员的居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家住市区外的公司单身员工和公司派驻外地工作的员工,均可申请单身员工宿舍。
  二、住宿标准:双学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每人一单间,本科及以下学历者两人合住一间。
  三、申请程序:
  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综合部审核,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安排。
  四、员工需承担住宿期间除房租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五、如员工不需要公司提供住宿,愿自行解决,公司按员工住房补贴办法规定,每月发放员工基本工资20%的住房补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