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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 质量为本,科学管理,技术创新,顾客满意

质量目标:控制过程质量,全面履行合同,满足顾客需求,推进名牌战略

产品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优级品率10%

 
 

关于重申严格遵照绍兴市建管局有关规定

进行设计的通知

 

公司属各建筑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的整体性和安全度,完整严格地保障住宅工程全面达到规范的质量标准,同时减少住宅建筑裂缝,满足社会对住宅大空间及灵活分隔的要求,绍兴市建管局作出规定(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绍兴市七层及以上住宅工程禁用砌体结构的通知绍市建管发[2004]51号)7层及以上住宅工程(含车库和阁楼层)不得采用砌体结构,应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等结构形式。并规定从二○○四年八月一日起执行,以施工图审查受理时间为准。接建管局电话通知,为统一起见,已完成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安置房工程其后续的施工图设计可除外,但新开始的安置房工程必须按上述规定进行设计。

今年上半年,建管局还发布了28号、32号、33号文,对建筑节能(7月1日起)、建筑设备设计(6月1日起)、建筑工程节水(7月1日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详见技术部网页),现已全部实施。以上规定请各设计单位和人员自觉遵守,各校审人员严格把关,确保设计文件满足规定要求。

 

 

                                     技 术 发 展 部

                                  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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